楚天金報訊 據《南國早報》報道 南寧富商徐某2013年3次組織15人駕車前往廣東雷州市,花巨款購買活虎,賣家則現宰現賣,當場交易。日前,欽州市中院作出維持一審判決的終審裁定,徐某因非法運輸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製品,最終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155萬元,其他14人也受到相應的法律懲處。
  去年3月13日,徐某召集多人分乘3輛小車來到廣東湛江。在一片桉樹林中,徐某等人目睹了老虎被電擊宰殺後肢解的過程,然後將整隻被肢解的虎肉、虎骨等分裝運走。當晚,徐某大辦老虎宴,請眾人吃虎肉,喝虎血酒。此後的2013年4月21日、5月20日,徐某又兩次組織人員前往廣東雷州購買老虎肉塊、骨骼、內臟等物,再叫人運回南寧。其間,有人用手機拍攝了殺虎全過程,後被警方提取到手機視頻。經核定,徐某組織人員共宰殺3只老虎,每次非法運輸的虎製品價值48萬元,3次非法運輸虎製品的總價值為144萬元。
  去年5月31日,廣西森林公安局從徐某家裡搜出21瓶藥酒,從冰箱里搜出動物骨骼、動物肉塊8份。經鑒定,其中部分動物骨骼、動物肉塊來自於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老虎。徐某家中還搜出大壁虎16只、眼鏡蛇1條、虎鞭1條,其中大壁虎價值約1.34萬元、蛇價值約1.13萬元、虎鞭價值48萬元。
  (原標題:組團買老虎吃肉喝血 南寧富商獲刑13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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